《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guī)則》修訂解讀
日前,交通運輸部以2020年第15號令頒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guī)則〉的決定》(以下簡稱《規(guī)則》),現(xiàn)將《規(guī)則》出臺的背景和主要修改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19年2月,《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9〕6號,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了“船員服務簿簽發(fā)”許可事項。2020年3月2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guī)的決定》(國務院令726號)對《船員條例》進行了相應修改。為落實上述改革和上位法修改要求,需要相應修訂《規(guī)則》。
二、主要修改內容
落實《決定》要求,刪除了法律責任條款中涉及暫扣、吊銷“船員服務簿”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