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煙分區(qū)的劃分及其分隔措施
一、防煙分區(qū)面積的劃分
防煙分區(qū)的最大允許面積,當空間凈高 小于等于 3.0 m 時,不應大于 500m2 當空間凈高大于 3.0 m 、小于等于 6.0 m 時,不應大于 1000 m2;當空間凈高大于 6.0 m、小于等于 9.0 m 時,不應大于 2000m2。
設置防煙分區(qū)應滿足以下幾個要求:
1.防煙分區(qū)應采用擋煙垂壁、隔墻、結構梁等劃分;
2.防煙分區(qū)不應跨越防火分區(qū);
3.每個防煙分區(qū)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規(guī)范要求;
4.采用隔墻等形成封閉的分隔空間時,該空間宜作為一個防煙分區(qū);
5.儲煙倉高度不應小于空間凈高的 10 %, 且不應小于 500 mm , 同時應保證疏散所需的清晰髙度;最小清晰高度應由計算確定。
6.有特殊用途的場所應單獨劃分防煙分區(qū)。
二、防煙分區(qū)分隔措施
1.擋煙垂壁
擋煙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裝在建筑頂棚、橫梁或吊頂下,在火災時能形成一定的蓄煙空間的擋煙分隔設施。
擋煙垂壁常設置在煙氣擴散流動的路線上煙氣控制區(qū)域的分界處,和排煙設備配合進行有效排煙。其從頂棚下垂的高度一般應距頂棚面 50 cm 以上,稱為有效髙度。當室內(nèi)發(fā)生火災時,所產(chǎn)生的煙氣由于浮力作用而積聚在頂棚下,只要煙層的厚度小于擋煙垂壁的有效高度,煙氣就不會向其他場所擴散。
擋煙垂壁分固定式和活動式兩種。固定式擋煙垂壁是指固定安裝的、能滿足設定擋煙高度 的擋煙垂壁;活動式擋煙垂壁是指可從初始位置自動運行至擋煙工作位置,并滿足設定擋煙高度的擋煙垂壁。
2.建筑橫梁
當建筑橫梁的高度超過 50 cm 時,該橫梁可作為擋煙設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