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部、國家統(tǒng)計局:十年火災數(shù)據(jù)分析
近年來,全社會電力消費量持續(xù)增加,各類用電設備層出不窮,電力在越來越多影響著人們生活的同時,也帶來了更大的火災風險。據(jù)統(tǒng)計,2009年起,電氣首次超過用火不慎,成為我國亡人火災的首要原因;到2016年,電氣已成為三成以上亡人火災的罪魁禍首。
而過去十年的較大以上火災,半數(shù)以上起于各類電氣問題??蛷d過熱的電器設備、出租房老化的線路、操作間超負荷運轉的機器都是潛在風險,且一旦著火,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值得注意的是,60余起大火由電動車引發(fā),249人因此遇難,造成財產損失高達3800余萬元。樓道里違規(guī)停放,蓄電池長時間通電,車體失修,線路老化,若再趕上夜間的充電高峰,極易釀成大禍。
居民用火不慎是引發(fā)火災的第二大原因,十年間,共導致較大和重特大火災61起,此外還有各類火種復燃引發(fā)的大火103起,造成經濟損失高達3.5億人民幣。殞命的678人中,有224人死于煙頭和蚊香引發(fā)的火災。在棉紡倉庫吸煙,將火柴頭扔進草垛,或是置蚊香于床頭,慣常的壞習慣害人害己;有兩起大火的肇事者,更是酒后臥床吸煙,錯上加錯。
違規(guī)用電用火、隨意處理火種等現(xiàn)象,在農村地區(qū)表現(xiàn)明顯。據(jù)統(tǒng)計,電氣和用火不慎引發(fā)的火災中,半數(shù)以上發(fā)生在農村。農村自建民宅和小型加工廠多,防火條件和生活設施質量參差不齊,居民安全防范意識較差且火場偏僻,火災一旦發(fā)生,短時間內很難得到專業(yè)消防力量的救助,極易釀成傷亡慘劇。
冬季干燥多風,一旦著火,火勢極易擴大。過去十年發(fā)生的782起較大和重特大火災中,有277起發(fā)生在冬季,而其中四成以上的案件,因電氣引發(fā)。此時氣候寒冷,適宜倉儲;重大節(jié)日較集中,物資豐富且人流物流加快,因而電力負荷大幅增加??蛷d的“小太陽”,臥室的電熱毯,還有隨手放下的“暖手寶”……它們中有的長時間通電超負荷運轉,有的雖已斷電卻帶著“余溫”,在棉花、木材、布料等可燃物充足的住宅中,便可能形成“借東風”般的猛烈火勢。十年間,工人冬季違規(guī)取暖共造成十余個工廠發(fā)生大火,僅2015年發(fā)生在哈爾濱市一百貨批發(fā)部庫房的“1·2大火”一案,便造成了造成300余戶商戶和500余戶居民受災,5位消防員犧牲,13名消防員和1名保安受傷。
晚9點到次日6時是冬季大火的高發(fā)時段,凌晨2點到4點間尤其危險。冬季晝短夜長、天氣寒冷,人們多在室內,早睡晚起,警覺性低,濃煙中驚醒的人們,很難快速反應,因而夜間火災大多傷亡慘重。事實上,夜間火災一直是四季消防之頑疾。過去十年的782起較大以上火災中,共有207起發(fā)生在晚9點至次日6時,882人因此遇難。
大火并非“火燒連營”。十年間782起較大及重特大火災,半數(shù)以上發(fā)生在面積不足400平方米的火場中,卻造成了平均每起案件5人遇難的嚴重后果。 而這些籃球場般大小的空間,30%以上具備一個共同點,同時具備生產、倉儲、經營和住宿等不少于兩個功能——“多功能”的小空間,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據(jù)統(tǒng)計,近十年間,發(fā)生在小商店、作坊等“多功能”小空間的亡人火災多達333起,且較大以上火災占到近一成;其中,11處“通天房” 和14座“三合一”建筑發(fā)生大火,造成111人遇難。消防部門將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一種以上使用功能違章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筑稱為 “三合一”建筑。這樣的建筑中,人員住宿與其他功能之間往往沒有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貨物雜物混合堆放,可燃物眾多,是火災頻發(fā)之地。
而通天房常常是“三合一”建筑火災的重災區(qū)。這種存在于浙江、廣西等地的自建房,其樓梯間與一樓房間無防煙分隔設施且從一層貫通至頂層。火災發(fā)生時,該結構猶如煙囪,將煙氣迅速蔓延至整棟建筑,阻礙人員逃生。
2015年2月5日下午1點51分,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義烏商品城四樓倉庫發(fā)生大火,17人喪生,2名群眾和4名消防員受傷,直接財產損失達1173萬元。令人震驚的是,這場燒毀了整棟商品城的大火,竟因一個9歲的男孩用打火機玩火。
近五年間,全國共有1624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火災中遇難,占火災死亡人數(shù)的18.6%;同時,2.7萬起火災事故起因于兒童玩火,直接導致264人死亡。孩子,已成為火災事故的高危人群。消防部門研究表明,5-12歲、認知能力差、缺乏消防安全意識的學齡期兒童是引導教育的重點?;鹈绲拇碳ば愿泄傩Ч菀准ぐl(fā)兒童的好奇心,促使孩子在放學后或假期等父母和學校管教視野之外,尋找火柴、打火機和蠟燭,點燃身邊的棉織物、紙張、柴草等物品。而當火災發(fā)生時,孩子自救能力差,判斷力不足,難以成功逃生。
近十年間,全國共接報亡人火災案件10815起,有15193人在火災中遇難。其中,較大和重特大火災有677起,死亡3626人,造成財產損失高達81.7億元人民幣。春季天氣回暖,萬物復蘇。為新一年的美好生活忙碌的同時,消防安全意識需要每一個人牢記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