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3日20時30分,***二
煤礦413區(qū)四段工作面,回柱時頂板垮落,1人犧牲.
一、慨況:
413區(qū)工作面,斜長60m,煤層傾角20。左右,煤厚O.7一O.8m,使用HTA型急增阻摩擦式金屬支柱,全部陷落法
管理頂板,該面七月八日投產(chǎn),走向推進12.5m,有初次來壓跡象.
二、
事故經(jīng)過。
7月13日下午17時左右,井下匯報:“煤巳出完,要回柱班下井回柱放頂,特別是要注意
安全,工作面有點壓力,初次來壓可能要來了;工作面還要加幾個木垛”。采煤二隊回柱班班長陳平益、付班長兼
安全員羅安乾接受任務(wù)后,于18時到達工作面,班長將該班四人分為兩個組。陳平益、蔣達均為一組,羅安乾、伍應(yīng)權(quán)為二組。錯誤的將回柱順序安排為從工作面中間往上、下兩段回。上段從下往上回柱后,頂板冒落嚴實,而下段伍應(yīng)權(quán)在打下段的密集支柱,羅從上往下回支柱時,因冒落在背后,視線被擋,無法觀察頂板活動的情況,當回到第五根時,交接處冒落矸石突然下滑,長1.5m寬1.0m厚10一30cm的大矸壓著羅安乾頭部,當即犧牲。
三、
事故原因.
1.20度傾斜走向長璧工作面,回柱從中間往上、下兩頭回,純屬違章操作,冒險干。
2.工作面?zhèn)溆弥е鶖?shù)量不足,造成邊打密集邊回支柱補充,不能作到一人觀察頂板人回柱。造成違章作業(yè)。
四、
事故教訓(xùn):
1.必須加強
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不能只顧搶進度、省工圖快,不顧
安全,冒險作業(yè),違章蠻干。
2.嚴禁違章作業(yè),從上往下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