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富煤礦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3月14日11時40分,黑龍江省七臺河礦業(yè)精煤(集團)公司新富煤礦三區(qū)一采發(fā)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8人、受傷1人。
該井始建于1985年,由于開采七煤(集團)公司資源,1997年七煤(集團)公司將該井收編,后劃歸新富煤礦管理,2003年6月更名為新富煤礦三區(qū)一采。設計能力3萬噸/年,實際生產能力1.2萬噸/年。
據調查,該井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2004年11月被駐地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下達停產通知,七煤(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同時也下達了停產整頓通知,要求整頓合格并經集團公司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但該井在2005年2月19日未經集團公司驗收擅自開工組織生產,因掘進工作面長期處于停風狀態(tài),造成瓦斯積聚并達到爆炸極限,工人在礦燈帶電的情況下更換燈泡,產生電火花引爆瓦斯,造成這起特大事故。
目前事故調查組已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了調查處理意見,擬建議對包括礦井承包人在內的4名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實行刑事拘留)、建議對15名負有管理和監(jiān)管責任的有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目前正在征求省政府意見;事故礦井已責令關閉。鑒于事故礦井承包人為七煤(集團公司)分管后勤工作的副總經理(2002年以前分管大礦"五統(tǒng)一"井的管理工作)之弟,黑龍江省監(jiān)察廳正在調查事故礦井的幕后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