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河礦“6.13”事故(綜采支護工)案例分析
朱家河礦“6.13”事故(綜采支護工)案例分析
事故經過:
2011年6月13日四點班,綜采二隊書記蔣繼榆、生產隊長魏全德主持班前會,安排生產任務,除強調現場安全管理的重點之外,并要求做好機尾段仰采施工。生產副隊長魏全德安排:賀培貞全面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李小保負責工作面安全工作,干志勝負責機頭安全生產,姜建紅負責放頂煤工作,楊玉民負責驗收。17時左右當班人員進入工作面后,發(fā)現機組停在機頭第8架,經三人安全確認后,機組向機頭割煤,在割煤期間順槽溜子運轉不正常,跟班副隊長賀培貞前往查看,此時李小保在機頭替換“4·8”長梁,機組返至第2架處,驗收員楊玉民因溜子下底煤多,直接頂溜后會造成溜子飄起,故要求回拉溜子讓機組拾煤,隨后楊玉民在機組前操作手把回拉溜子。機組向機尾返刀拾煤,此時機組行至55架左右,由于工作面36至38架出現底鼓且機頭20架走上山,煤沒有拾凈,11架到28架需要清煤,溜子正常運轉,班長干志勝在20架處進行清煤,接著副班長姜建紅到14架處進行清煤,此時本茬支架工高金順看到二人在清煤,自己隨即進入18架處進行清煤,當清煤結束后,在17時30分左右,高金順準備跨越溜子離開煤壁,此時17架至19架間,距底板1.0米左右突然片幫,將高金順砸倒在運轉的溜子內沿,埋至腰部導致高金順髖骨骨折、腹腔內部出血的未遂事故。
原因分析:
1、煤墻片幫將高金順砸倒在溜子上導致受傷,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高金順站在煤墻內清煤,未進行敲幫問頂,屬于違章冒險作業(y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班組長干志勝、姜建紅站在煤墻內清煤,未進行敲幫問頂,帶頭違章作業(yè),并未對高金順進行監(jiān)護,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加強職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業(yè)務素質、安全自保、互保意識和遵章操作的自覺性。
2、進一步加強班組長管理,杜絕班組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3、針對本次事故,加強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落實安全責任,要嚴格按章作業(yè),切實做到敲幫問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4、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在以后的工作中,主管科室和區(qū)隊技術員依據工作面出現的地質變化要及時補充針對性措施并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