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廠制氧機燃爆事故分析
2000年8月21日0時10分,某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制氧廠1號1500立方米制氧機發(fā)生燃爆,死亡22人,傷24人,其中重傷7人,部分廠房坍塌,部分設備受損,直接財產損失320多萬元。這是由于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釀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一、事故經過
??? 該公司計劃從8月21日0時起,進行為期4~5天的以煉鋼轉爐除塵設備改造、連鑄機高效化改造為中心的全面檢修,安排制氧廠3臺制氧機同步分別檢修。8月10日下達了《設備檢修計劃表》,安排1號1 500 m3制氧機于21日0時至21日16時檢修,由制氧廠的二車間和維修車間負責;2號l 500 m3制氧機于21日16時至23日8時檢修;3 200 m3制氧機于23日3時至24日8時檢修。檢修前,對參與檢修的人員進行了一般的安全教育,要求在現場嚴禁吸煙和動火,要穿戴勞保用品。
??? 這次制氧機停機檢修,由制氧廠分管設備的副廠長負責。檢修前的準備工作,由制氧廠分管生產及安全的副廠長(在事故中受傷)負責并現場組織,生產安保科長(在事故中受傷)、安全員(在事故中死亡)、運行二車間主任(在事故中死亡)、運行二車間主任副主任(在事故中受傷)、維修車間副主任(在事故中死亡)及維修人員參加。8月20日23時40分,指揮人員安排停1號1 500 m3機組并排放液氧。21日零時,公司扒珠光砂人員26人及檢修人員10人陸續(xù)進入檢修現場,加上已在現場當班的17人(因檢修需要,空壓機運行),現場共有53人。當時,制氧廠2名維修人員正在拆空分塔人孔螺絲(還剩6只沒拆完),公司項目經理(在事故中受傷)指揮勞務人員對空分塔周邊的縫用編織袋填塞。在1號制氧機操作室指揮的副廠長,打電話通知3 200 m3制氧機停止使用外購液氧。21日零時10分,當維修人員拆人孔螺絲還剩2只時,突然火光一閃,隨即一聲巨響發(fā)生爆炸事故。爆炸使在場的53人中,死22人,傷24人,廠房不同程度倒塌,設備嚴重受損。
??? 二、事故原因
?? (1)直接原因
??? 經專家組調查分析,公司1號1 500 m3室內制氧機燃爆事故現場,因同時具備助燃物、可燃物及著火源三要素,釀成燃爆事故。其中,助燃物為排放液氧所造成的富氧空氣;可燃物為膨脹機、空壓機油箱的油霧及油;著火源為1號空壓機電機油浸紙動力電纜端頭爬電,在富氧環(huán)境中產生火花,引燃油浸紙。
??? 液氧排放操作不當??辗止ぃň谑鹿手兴劳觯┡欧乓貉鯐r操作不當,排放速度過快,造成檢修現場氧氣濃度過大又來不及散發(fā),形成富氧狀態(tài)。直接為燃爆造成了一個要素(助燃物)。公司制氧廠《工藝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排液氧時,“應做到液體均衡蒸發(fā)”,因為排氧過快,沒有達到要求,而使氧氣積聚,來不及蒸發(fā)和散發(fā)。
??? (2)間接原因
??? 檢修前,制氧廠沒有按規(guī)定制定和報審《檢修安全報告書》,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實,是釀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 檢修前,制氧廠僅于8月10日編制了《設備檢修計劃表》,對檢修項目及時間作了安排,安全要求僅在表后的說明中寫了一句:“具體檢修的工作由檢修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施工安全”。而《檢修安全報告書》至8月21日上午事故發(fā)生后才由車間擬寫,制氧廠副廠長簽字,但沒報公司審批。而按照要求,《檢修安全報告書》應提前一天報公司安環(huán)部、生產部。由于《檢修安全報告書》沒有及時制定,人員安排等就沒有具體的技術和安全要求。
??? 檢修現場組織指揮不嚴密,扒珠光砂人員進入現場過早,是傷亡擴大的重要原因。按照程序,扒珠光砂人員應在液氧排凈,人孔螺絲拆完后才進入現場操作。如果扒珠光砂人員在人孔螺絲全部拆完后進入現場,事故發(fā)生時他們就在廠外,就不會造成這么大的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