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洪梅鎮(zhèn)“6·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18年6月21日16時00分許,在東莞市洪梅鎮(zhèn)洪梅大道電信紅綠燈對出路口發(fā)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碰撞電動自行車,造成電動自行車車騎車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電動自行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簡稱“6·21”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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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引》《東莞市一般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東莞市洪梅鎮(zhèn)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鎮(zhèn)黨委委員、鎮(zhèn)武裝部部長黃成近任組長,鎮(zhèn)公安分局副局長葉活寧為常務副組長,鎮(zhèn)監(jiān)察室、公安分局、安監(jiān)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總工會等有關人員組成的洪梅鎮(zhèn)“6·21”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發(fā)函邀請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政府、廣州市增城區(qū)人民政府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xiàn)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F(xiàn)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肇事車輛情況
1.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機動車所有人: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12589503961G,法定代表人:黃志沃,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地址:廣州市黃埔區(qū)黃埔東路2272號501房,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440100104242。車輛注冊日期為:2017年09月11日,檢驗有效期為:2018年09月30日;品牌型號:江淮牌HFC4251P1K5E33S3,車輛識別代碼:LJ18R4CJ9H3306365,發(fā)動機號:1617C030749,整備質量:8800kg,準牽引總質量:40000kg,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及商業(yè)險投保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保險類型:(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單號:PDZA201744010000445726(2)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險單號:PDAA201744010000426996,賠償限額為150萬元。該車于2017年09月21日在廣州市黃埔區(qū)交通管理站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證號:粵交運管穗字002949114號)。事故發(fā)生時該車從望牛墩鼎盛環(huán)保公司開往洪梅鎮(zhèn)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fā)公司。
粵AY935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機動車所有人: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101724317767H,類型: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關毫柏,經營場所:廣州市增城永寧街章陂村蒼邊新街10巷路邊,車輛注冊日期為:2016年06月13日,檢驗有效期為:2018年6月30日,品牌型號:盛潤牌SKW9402GYS,車輛識別代碼:LB99FRG3XG0SKW093,整備質量:6900kg,核定載質量:33100kg,實載:0kg,事發(fā)時沒有裝載貨物。
2.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車架號:585221501401489,電動機號:TLAN48VEL0001227,車輛所有人為譚笑桃。
(二)肇事駕駛員情況
1.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粵AY935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駕駛人:張文杰,男,1984年10月12日生,身份證號:??????? ,漢族,住廣東省英德市東華鎮(zhèn)汶潭村委會下圍組13號。駕駛證號:??????? ,駕駛證檔案編號:441800465712,初次領駕駛證日期是2002年11月25日,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5日,準駕車型:A2E;道路貨物運輸從業(yè)資格證件號:??????? ,有效期至2023年06月07日。張文杰符合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道路貨物運輸?shù)臈l件。經公安交警電腦綜合信息平臺查詢,張文杰近三年來共有5次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已接受處罰5次。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現(xiàn)場對張文杰采集唾液進行毒品檢測,結果顯示為陰性,沒有吸食毒品;現(xiàn)場對張文杰采取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為0mg/100ml,經采集張文杰血液送司法鑒定機構檢驗血中乙醇含量,檢驗結果也為0mg/100ml,沒有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2017年09月,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經營者出資以貸款方式購置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后,以掛靠形式將車輛登記注冊在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名下,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每年支付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2000元管理費,由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車輛的管理,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為車輛實際支配人并使用車輛進行貨物運輸賺取利潤。同月,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聘請張文杰為大貨車司機。
2.無號牌自行車駕駛人:譚笑桃,女,漢族,1957年02月12日生,身份證號為??????? ,戶籍地:廣東省東莞市望牛墩鎮(zhèn)下漕村二十四巷438號。
(三)肇事車輛檢驗檢測情況
1.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粵AY935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驗鑒定,檢測結果為:車輛的制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燈光系統(tǒng)功能有效。
2.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無號牌自行車進行檢驗鑒定,鑒定意見:無號牌電驅動兩輪車前輪制動功能有效,后輪處于制動狀態(tài)系本次事故碰撞造成,轉向系統(tǒng)及燈光系統(tǒng)功能有效。
3.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粵AY935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是否存在改裝進行檢驗鑒定,結果為不存在改裝跡象。
(四)涉事單位情況
1.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12589503961G,成立于2012年01月06日,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法定代表人:黃志沃,住所為廣州市黃埔區(qū)黃埔東路2272號501房,經營范圍:道路運輸業(y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440100104242。
2.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101724317767H,成立于2000年06月23日,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關毫柏,經營場所為廣州市增城區(qū)永寧街章陂村蒼邊新街10巷路邊,經營范圍:道路運輸業(yè)。該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取得廣州市增城區(qū)交通管理總站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為:粵交運管許可穗字440100001688號,證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經營范圍為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用運輸(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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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現(xiàn)場情況
1.天氣情況。事發(fā)地點:東莞市洪梅鎮(zhèn)洪梅大道電信紅綠燈路口,2018年6月21日16時00分,晴天,氣溫30℃,沒有出現(xiàn)降雨和雷擊,視線清晰,能見度良好。
2.道路情況。路口內四個方向均設有交通信號燈控制并設有人行橫道和人行安全島,路面鋪設瀝青,現(xiàn)場交通標志標線清晰明顯,日間視線良好。該路口為四枝分叉路口,東往洪梅中學方向,西往洪梅大橋方向,南往俊恩廠方向,北往望牛墩鎮(zhèn)方向。其中北往南方向路面為五變三車道,最右側設有一條輔道(輔道由綠化帶分隔)均為瀝青路面,路表干燥,路口設有渠化口綠化安全島,四個方向均設有交通信號燈。經核查,事故路段的技術指標、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情況均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標準規(guī)范。
3.肇事車輛停車位置。事故發(fā)生后,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粵AY935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吭诼房诘挠杀蓖下访孀钣覀溶嚨纼?,車頭向南,車尾朝北。在半掛車車底尾部見被碰撞往右倒地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車頭向西,車尾朝東。
4.車輛痕跡。(1)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車頭右側見與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車尾的碰撞痕跡并留有白色油漆,右側車身中段車輪見有碾壓痕;(2)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往右側倒地,車身左側見碾壓痕;車后護杠見刮痕并露出底漆,車尾座椅及車尾支架變形損壞。
5.路面痕跡?,F(xiàn)場留有50CM×50CM血跡以及電動自行車長20CM倒地刮痕。
(六)事故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為無號牌電動兩輪自行車駕駛人,具體情況如下:
譚笑桃,無號牌電動兩輪自行車駕駛人,女,1957年02月12日生,身份證號:??????? ,漢族,戶籍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望牛墩鎮(zhèn)下漕村二十四巷438號。經東莞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交通事故尸體檢驗報告書》(東公交尸檢字(2018)第354號)證實譚笑桃符合鈍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創(chuàng)傷性休克死亡。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70萬元。
二、事故發(fā)生經過及應急救援情況
(一)事故經過
2018年06月21日16時00分許,張文杰駕駛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粵AY935掛重型罐式半掛車,沿洪梅大道由望牛墩鎮(zhèn)往俊恩皮具廠方向靠右側車道行駛,行至電信紅綠燈路口時遇紅燈停車等候。在此過程中,譚笑桃駕駛電動自行車由牽引車右后方沿人行安全島間隙位置往前穿插至牽引車車頭右側,與此同時張文杰在綠燈駕車起步行駛時,其牽引車車頭右側與譚笑桃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車尾相碰,導致譚笑桃及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被卷入車底碾壓,造成譚笑桃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二)應急處置情況
1.接處警情況。2018年06月21日16時00分,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鐵騎隊員在執(zhí)勤過程中發(fā)現(xiàn)在洪梅鎮(zhèn)洪梅大道電信紅綠燈路口位置,一輛重型牽引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電動自行車騎車人被卷入車底受傷。鐵騎隊員隨即將情況匯報事故中隊并通知120救護人員趕赴事故現(xiàn)場開展搶救、控制現(xiàn)場和勘查取證等工作,搶救過程中因傷者左小腿被電動自行車卡住,于是又通知消防隊派人到場救援。
2.應急救援情況。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洪梅大隊副大隊長李偉平及事故副中隊長張健聰帶領事故民警楊佐偉、吳伯衡、曾建培于16時10分到達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輛車號為粵ABS219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粵AY935掛牌重型罐式半掛車的右側車輪壓住一名婦女及一輛電動自行車,醫(yī)院部門救援人員正在現(xiàn)場對傷者進行搶救治療。
3.應急處置評估意見。經評估,此次事故救援先期響應迅速、現(xiàn)場處置得當、救援行動開展有序,救援過程中未發(fā)生次生衍生事故,事故應急處置到位。
(三)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fā)生后,洪梅鎮(zhèn)政府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司法、公安交警、安監(jiān)、交通等部門全力做好死者家屬安撫工作,目前死者尸體已火化,死者家屬亦與涉事車方及司機達成賠償協(xié)議,事故各項善后工作平穩(wěn)有序開展。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1.當事人張文杰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機動車在停車起步時疏忽大意,對應當發(fā)現(xiàn)的危險情況沒有發(fā)現(xiàn);
2.當事人譚笑桃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以及遇前方交通信號燈停止信號時沒有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外。
(二)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1.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粵ABS219)作為涉事貨車的所屬單位存在以下問題:①公司未與駕駛員張文杰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生產責任書。②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明晰,沒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③該公司未按照《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落實有關安全生產專用賬戶、安全費用使用臺賬及有關提取制度。④未對公司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⑤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未明確。⑥該公司沒有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
2.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粵AY935掛)作為涉事貨車的所屬單位存在以下問題: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明晰,沒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②未建立安全生產專用賬戶,安全費用使用臺賬及有關提取制度。③該公司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④安全生產學習會議記錄涉嫌造假(會議照片部分相同)。⑤公司未與該企業(yè)駕駛從業(y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洪梅鎮(zhèn)“6·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建議追究行政責任人員(1人)
張文杰,粵ABS21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當事人張文杰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駕駛機動車在停車起步時疏忽大意,對應當發(fā)現(xiàn)的危險情況沒有發(fā)現(xiàn),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清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對張文杰的機動車駕駛證進行降級處理。
(二)建議免于追究責任人員
譚笑桃,女,身份證號:??????? ,1957年02月12日生,漢族,戶籍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望牛墩鎮(zhèn)下漕村二十四巷438號,無號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譚笑桃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遇前方交通信號燈停止信號時沒有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外等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四項規(guī)定,對事故負有責任。
鑒于譚笑桃在事故中死亡,建議不再追究其責任。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
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涉事貨車的所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議由廣州開發(fā)區(q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黃埔區(q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對廣州市樹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實施行政處罰。
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作為涉事貨車的車輛實際支配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與駕駛從業(y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議由廣州市增城區(q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增城市新塘豪興運輸隊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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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建議
在本次事故中,與事故有關的民事法律爭議,建議當事各方通過民事法律途徑處理。
五、防范和整改措施
東莞市洪梅鎮(zhèn)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認真吸取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訓,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嚴密防范類似事故的重復發(fā)生。
(一)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交警和交通運輸部門要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針對重點道路的巡邏管控,針對貨車、客車、危化品車、校車等重點車輛開展道路交通及運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嚴厲打擊和整治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貨車違法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規(guī)范道路運輸車輛的通行秩序。針對本報告提出的處理意見,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和單位進行嚴肅追責處理,嚴密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切實規(guī)范。
(二)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交警、交通運輸、安全監(jiān)管等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客貨運輸企業(yè)、站場到企業(yè)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組織人員深入轄區(qū)與企業(yè)負責人、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責任書,推動轄區(qū)客貨運輸企業(yè)、站場逐級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對多次違法重點車輛及運輸單位進行約談告誡,督促運輸企業(yè)嚴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強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和義務,督促從業(yè)人員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三)加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鎮(zhèn)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雙微平臺、報刊、電視、交通安全宣傳刊物門戶網站對不落實的運輸企業(yè)予以曝光。要針對轄區(qū)交通違法、事故特點以及風險隱患,集中開展重點企業(yè)、重點駕駛人安全警示,通過向企業(yè)發(fā)送整改通知、短信平臺、微信推送、通報事故情況及案例等方式開展對駕駛人點對點安全警示提示,提示廣大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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