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廠皮帶運輸機傷害事故
6月14日15時,該廠備煤車間3號皮帶輸送機崗位操作工郝某從操作室進入3號皮帶輸送機進行交接班前檢查清理,約15時10分,捅煤工劉某發(fā)現(xiàn)3號皮帶斷煤,于是到受煤斗處檢查,捅煤后發(fā)現(xiàn)皮帶機皮帶跑偏,就地調整無效,即向3號皮帶機尾輪部位走去,離機尾約5—6m處,看到有折斷的鐵鍬把在尾輪北側,未見郝某本人,意識到情況嚴重,隨即將皮帶機停下,并報告有關人員。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郝某面朝下趴在3號皮帶機尾輪下,頭部傷勢嚴重,立即將其送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現(xiàn)場勘察,皮帶向南跑偏150mm,尾輪北部無沾煤,南部有大約10mm厚的沾煤,鐵鍬在機尾北側斷為3截,人頭朝東略偏南,腳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帶機尾輪下方,距頭部約200mm處有血跡,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帶下。
從現(xiàn)場勘察情況推斷,郝某是在清理皮帶機尾上沾煤時,鐵鍬被運行中的皮帶卷住,又被皮帶甩出,碰到機尾附近硬物折斷,郝某本人未迅速將鐵鍬脫手,被慣性推向前,頭部撞擊硬物后致死的。
事故原因
事故發(fā)生后,當地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分析,認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車的情況下處理機尾輪沾煤,違反了該廠“運行中的機器設備不許擦試、檢修或進行故障處理”的規(guī)定,是導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帶機沒有緊急停車裝置,在機尾沒有防護欄桿,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該廠安全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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