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guī)X井“4.25”運輸死亡事故
2005年4月25日零時15分,平朔公司安家?guī)X井工礦1號井在檢修皮帶運輸機時發(fā)生一起運輸死亡事故,死亡1人。
統(tǒng)計屬別:基本建設
發(fā)生地點:4號煤東翼5號主運皮帶
事故類別:運輸
事故性質:責任事故
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死者簡況:胡某,男,53歲,皮帶機司機,合同工(大屯公司)
一、事故經過
2005年4月24日22時40分,綜采一隊跟班隊長孔祥武組織職工召開夜班班前會,當班共有25人參加。跟班班長吳新明安排王敦建開5號皮帶(4號煤東翼主運皮帶),胡某開6號皮帶(順槽皮帶),張敬光清理5號皮帶。約23時30分,張敬光、胡某來到6號皮帶,發(fā)現(xiàn)6號皮帶清掃器松了,二人站在皮帶上修理。王敦建來到5號皮帶機頭,見遠程控制開關按鈕仍未修好,就用喊話器向班長吳新明請示,吳新明安排王敦建通知張敬光去變電所開關柜上開、停皮帶。王敦建找到正在與胡某檢修清掃器的張敬光,轉達了吳新明的工作安排。約于25日零時10分,張敬光處理完清掃器,與胡某跳下皮帶,來到中央變電所,在再未接到啟動皮帶通知的情況下,開啟5號皮帶。王敦建發(fā)現(xiàn)皮帶開動后皮帶上有燈光,馬上跑向變電所并晃動頭燈通知張敬光停皮帶,事故發(fā)生約零時15分。皮帶停止后,王敦建、張敬光尋找胡某,未發(fā)現(xiàn)。王敦建電話匯報調度室,調度室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停主井皮帶,同時匯報礦領導并組織尋找。1:30時左右,胡某在地面01號皮帶機尾處被找到(胡某由5號皮帶(東翼主運皮帶)拉運約25米落入煤倉,煤倉深28米,后通過給煤機進入主井皮帶后提升至地面),經確認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和指揮人員安全意識不強,違章指揮并違章開動皮帶,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4號煤東翼主運皮帶(5號皮帶)遠程控制開關按鈕出現(xiàn)故障后,綜采一隊從4月20日起數(shù)日利用中央變電所開關柜操作5號皮帶違章組織生產;礦值班領導在4月20日得知4號煤東翼主運皮帶(5皮帶)遠程控制開關按鈕出現(xiàn)故障后,同意綜采一隊違章組織生產,致使違章生產行為沒有得到及時制止,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調度室及電器設備主管部門工作未能盡職盡責,致使綜采一隊違章組織生產的行為數(shù)日得不到制止,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井工礦將S4101工作面安全生產承包給綜采一隊后,以包代管,放松了對綜采一隊的安全管理;礦主要負責人對綜采一隊違章組織生產的行為默認、失察;礦井安全人員配備不足;職工全員培訓不到位、被考核錄用人員素質差,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三、事故責任及處理
(一)綜采一隊5號皮帶清掃工。進入中央變電所后,在未接到通知的情況下,擅自啟動5號皮帶,造成6號皮帶司機胡某被拉運掉入煤倉致死,對本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張某刑事責任。
(二)綜采一隊跟班班長。在5號皮帶遠程控制開關按鈕仍未修復無法使用的情況下,違章指揮皮帶清掃工張某進入中央變電所利用開關柜啟動皮帶,對本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根據(jù)《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及《平朔煤炭工業(yè)公司重大事故責任追究規(guī)定》第二章第十二條規(guī)定,給予其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三)綜采一隊跟班隊長。在5號皮帶遠程控制開關按鈕無法使用的情況下,安排綜采一隊組織生產;對本班職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本起事故應負主要責任。根據(jù)《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及《平朔煤炭工業(yè)公司重大事故責任追究規(guī)定》第三章第十三條規(guī)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