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礦務局某礦瓦斯爆炸事故
一、 自然概況
平頂山某礦始建于1958年,設計能力120萬噸/年,1986年完成改擴建,能力提高到180萬噸/年。1995年實際產量250萬噸。該礦井田面積1.9萬平方米,可采煤層10層,可采儲量1.22億噸。礦井為立井開拓,分一、二水平開采。通風方式為分區(qū)抽出式,有4個回風井。井下采用皮帶運輸,主井使用9噸箕斗提升。發(fā)生事故的已二采區(qū)位于二水平南翼,采用以角抽出式通風方式,瓦斯絕對涌出量為23.7立方米/分,相對涌出量為19.2立方米/噸;煤塵爆炸指數為33.03%~40.01%。
二、 事故經過
5月21日18時15分,礦調度室接到已二采區(qū)高強皮帶頭司機胡某電話報告:“已二高強皮帶巷出現大量煤塵煙霧”。隨后,-320水平調度員楊某報告:“-320調度室門口出現水泥塵霧,并有反風現象”。18時49分,綜四隊任某報告:“在通排軌道向上走時,聽到一聲巨響,接著一股強風把安全帽吹掉了”。聞訊后,兩個救護分隊奉命從北翼入井到已二采區(qū)。隨后有11個小分隊共87名救護隊員相繼趕到十礦,參與搶險救災。
為深入災區(qū)搜索搶救遇險人員,確保搶險過程中不再發(fā)生爆炸、冒頂事故,指揮部決定全力處理冒頂,進行排水,恢復被毀壞的巷道和通風、瓦斯監(jiān)測設施。22日24時,采區(qū)通風系統(tǒng)其本恢復正常,運輸、灑水滅塵、供電系統(tǒng)部分恢復,從而開始處理冒頂、排放瓦斯、巷道排水。26日將遇難礦工75名運至井上,但仍有9名尚未找到。
三、 事故原因分析
經現場調查和技術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已15-22210工作面的己15、已16、已17三層煤合層,且受牛莊向斜構造的影響,使煤層瓦斯含量增大,多頭擴幫放炮作業(yè)又造成瓦斯大量涌出;切眼后貫通后,由于該區(qū)域通風設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風量嚴重不足,瓦斯積聚,放炮作業(yè)時引起瓦斯爆炸。
同時,還有以下幾條重要原因:
1.嚴重超通風能力違章生產。如按年計劃產量需要總風量為20397立主米/分,實際供風量僅有16757立方米/分,缺風3640立方米/分。造成礦井為完成產量計劃而超通風能力生產。在礦井風量不足,瓦斯頻繁超限的情況下,仍違章生產。
2.瓦斯監(jiān)測設施管理不善。1995年下半年后,十礦瓦斯涌出量增加,綜采工作面頻繁斷電,影響生產。為了不使瓦斯超限斷電,礦決定把瓦斯傳感器探頭數值下調0.2%~0.4%,造成在長期瓦斯超限情況下冒險作業(yè)。同時,瓦斯探頭還多次被用炮泥、塑料布、衣服等堵塞,使井下瓦斯情況在監(jiān)測系統(tǒng)中顯示不出來,甚至破壞斷電功能,使瓦斯超限也不能斷電,導致超限作業(yè)。
3. 已二采區(qū)22210掘進工作面在瓦斯涌出量較大的情況下,前面掘進作業(yè),后面同時擴幫,嚴重違章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