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礦“1992.3.5”跑車事故案例分析
大興礦“1992.3.5”跑車事故案例分析
1992年3月5日9時,斜巷上把鉤工張××,來到南五20度軌道上山平盤車場,在綜四隊的配合下開始工作,當時勾頭車在上部平盤車場。工作開始后,先放了兩勾車,第三勾將下部車場的勾頭車往上拉,當勾頭車拉過貓抓阻車器時,立即打點停車,關閉擋車器,摘下勾頭放于車道外側。然后綜四隊將勾頭車推走,倒出5臺裝有煤和雜木的礦車,逐個掛好鎖鏈,并掛好勾頭。這時把鉤工張××檢查了鎖鏈的連接情況,但沒有檢查勾頭20米內的鋼絲繩情況,更沒有檢查是否有存繩,便打開擋車器,來到打點位置,打慢點準備放車。由綜四隊12名調料人員推動5臺礦車,前3臺已駛過變坡點,在車迅速加速的瞬間,突然發(fā)生斷繩。礦車帶著8.7米繩頭跑到-516中間車場碹叉以下14.7米處全部掉道,并互相碰撞在一起,將正在軌道上檢查巷道的調度副主任黃××,卷在第一臺與第二臺車空中間,撞成重傷。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于3月6日1時死亡。
事故原因:
1、黃××沒有執(zhí)行上、下山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通行時沒有跟把鉤工聯(lián)系,這是造成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上山把鉤工張××不按操作程序進行檢查,存繩過多(至少有9.6米),致使礦車下放時產生巨大的沖擊力,這是一個主要的斷繩因素。
3、放車前,鋼絲繩沒有拉緊就打開擋車器,這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沒有認真執(zhí)行軌道上山“行車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
5、區(qū)隊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平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6、張××技術素質低,沒有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也沒有做到應知應會,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防范措施:
1、上部平盤車場子禁止存繩,放車前把勾工必須檢查好,如有存繩,必須將繩接緊后才允許放車。
2、放車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完好,如果繩有異?,F象,停止放車,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待檢查確定沒有問題后,才能放車。
3、在上部平盤放車時,必須將串車全部進入變坡點后,鋼絲繩拉緊,再打開擋車器,開始放車。
4、提高各級領導和全礦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全礦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加強安全監(jiān)察工作,要與違章作業(yè)的行為和現象做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