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礦“2007.4.2”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小康礦“2007.4.2”運輸事故案例分析
事發(fā)前,副井上東碼小罐道有矸石車26個,頭車距門墻垛3米,墻垛距礦車邊緣0.2米,防火門墻距副井罐道66.4米。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準備抽出小罐道的矸石車,送往翻矸罐籠翻矸。
2007年4月2日零點班,運輸隊運輸班由副組長安××組織召開班前會后,電機車司機任××與司旗工李××,按照組長張××前一天安排(張××休班)負責地面礦車運輸工作。4時55分兩人準備將副井上東碼小罐道的26車矸石拉走,將10噸電機車開到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外停車后,李××進入井棚將靠近電機車的頭車(距門框3米)掩車木柈撤掉,由于車未走,李××在第三個車后右側(cè)推車,不慎被擠在運行的第四個礦車與門框之間(車與門框間距為200mm),面朝車外,救出后緊急送往礦保健站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電機車司旗工李××,違反《操作規(guī)程》關于“推車不準在礦車兩側(cè),只準在礦車后部推車,并且目視前方”之規(guī)定,在礦車右側(cè)推車,同時推車時沒有目視前方,導致被礦車與防火門框擠傷致死。
2、主要原因:司旗工李××自主保安能力差,推車時沒有認識到礦車與門框之間的距離會對自己造成傷害,導致事故發(fā)生。
3、間接原因:運輸隊對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員工安全思想意識不強,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造成事故發(fā)生。
4、本安型原因:副井上東碼防火門墻與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非本質(zhì)安全。
防范措施:
1、對副井上東碼井棚防火門墻進行拆除加寬,確保礦車最突出點與門框間距不小于800mm。同時在防火門前后5米處設置警標,提醒員工注意安全。
2、副井上作業(yè)時,嚴禁人力推車,并經(jīng)常清理軌道及道溝內(nèi)的浮貨,減小礦車運行阻力,保證礦車自滑到位。
3、加大地面和井下“零、雜、散”作業(yè)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增設地面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專職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井下和地面施工作業(yè)全方位覆蓋,消滅死角。
4、立即對全礦地面和井下所有采用人力推車的地段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和軌道實際坡度測量,坡度大于7‰的,嚴禁人力推車。
5、對于推車作業(yè)的,礦車最突出點與巷壁及設備、設施間距小于800mm的,立即制定安全措施,嚴禁任何人在礦車通過時進入5米內(nèi),確保施工安全。
6、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