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7巷修二隊黃明康事故案例分析
2007.10.27巷修二隊黃明康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
2007年10月27日早班,巷修二隊跟班隊長鮑廣丁帶領早班職工在150607風巷從無極繩機頭掛了三張叉車準備裝巷道內多余的物料,鮑廣丁、黃明康乘坐在梭車上押車。14:20時,件車在行至距風巷口780米處時,因巷道是下坡,叉車向下竄行,造成叉車鉤頭相抵,連接鋼絲繩下落,掛在無極繩絞車的壓繩輪上,受無極繩絞車牽引力的強大作用,鋼絲繩將壓繩輪從底座上拉斷,并造成叉車和梭車產生猛烈晃動,將坐在梭車后方押車工黃明康從車上甩下來,左小腿被擠在梭車鉤頭與叉車鉤頭之間,造成左小腿骨折,致重傷。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叉車連接鉤頭繩過長,在向下坡松車時,鉤頭繩下落,掛住無極繩的壓繩輪,拉斷壓繩輪后導致叉車與梭車猛然受力,將押車工黃明康甩下來;
2、梭車乘人沒有安全防護措施。
間接原因
1、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跟班隊長鮑廣丁與傷者共同押車,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認真排查,沒有發(fā)揮現場跟班管理人員應起的安全作用;
2、開車司機和押車工處理應急事故能力不強,在梭車不正常運行時,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
三、預防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安全防范措施
1、在使用叉車等件車時,鉤頭間要用硬連接,以免掛住道岔、地檔等物件;
2、打運件車時,不準多掛車,一次只準掛一張車;??????
3、打運件車時,押車人員只能跟在托棚里幫安全位置進行監(jiān)車,不準乘坐在梭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