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陸礦人車井通訊電纜脫落刮人車傷人事故
新陸礦人車井通訊電纜脫落刮人車傷人事故
一、案例(1986年2月9日13時44分)
1986年2月9日大班,新陸礦機電區(qū)安排春節(jié)檢修工作。由閆某等八人在-125水平八層大巷安裝皮帶機,安裝任務完成后,于12點30分左右從-125水平去-50水平乘坐人車升井,同時將安裝所用工具及兩臺手動葫蘆升井,其中一臺5噸的手動葫蘆由兩人用一根約2米長的木棍輪換背著,另一臺1人背著。13點左右閆某等八人達到-50水平人車停車點,當時停車點候車人約有20余人,候車人員等30分鐘左右人車沒有來,這時孫某去主井信號,張某去北八層往井上蹬勾房掛電話要求下人車。井上信號工李某接到電話后打點下人車,人車在+15水平停車時有四人上車,然后李某打點人車繼續(xù)下行,這時在-50等車人員聽到人車已經下來,部分人從主井到人車井的聯(lián)絡小川內紛紛走出,(當時聯(lián)絡小川內候車人員約10余人,陸某也在其中)在下行車的右側站成一排等候上車。當人車下行到小川以下約2米處,把由主井跨越到人車井的通訊電纜刮在人車頭節(jié)車的左上角,崩起后又掉入第一節(jié)與第二節(jié)車的連接處,被第二節(jié)車的左前上角掛住。人車刮著電纜繼續(xù)下行,此時跨越到右側的電纜在人車下行力的牽引下將右側候車人刮倒,陸某頭部左前額撞在人車上失去知覺,被第二節(jié)人車刮住脫下5米處,造成左胸、腰部骨折,心臟損傷當場死亡。
二、原因分析:
1、從主井過來的通訊電纜經過聯(lián)絡小川后又經過人車井巷道頂點跨越到右側,電纜懸掛最低距人車頂板0.3米,由于在小川內候車人員較多,當人車從+15水平下來時,有人在小川內出來時將該電纜拉掉,刮到了人車上,電纜另一側將候車人員兜倒多人,造成一人死亡事故,這說明號電纜懸掛不夠牢固。
三、 防范措施
1、嚴格執(zhí)行人車乘坐制度,提高遵守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
2、對全礦所以絞車道,巷道的跨越電纜進行全面檢查,并依據《規(guī)程》進行重新吊掛。
3、人車頭節(jié)車增設照明燈,以使信號工及時觀察巷道的變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