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速溺水身亡交通事故
事故類別:交通事故
發(fā)生時間:2003年9月4日
發(fā)生地點:××省際公路75KM+800M處
傷亡情況:死亡4人
嚴重級別:特大交通事故
經濟損失: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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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4日22時左右,負責湖北長江干堤整險加固工程項目的經理部劉某某等一行4人,乘坐普通型桑塔納轎車由縣城返回項目部途中,行至離縣城約20公里的轉彎處,車輛駛出路外58.3米后墜入河中,造成駕駛員賈某某,乘車人劉某某、潘某某、蔣某某4人全部溺水身亡,車輛及公路設施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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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原因:經地方交警大隊對事故現(xiàn)場的勘察、對事故車輛的技術鑒定及對死者遺體的法醫(yī)分析,認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駕駛員賈某某在駕駛車輛通過彎道時,思想麻痹,車速過快,采取措施不當。
2、間接原因:
?。?)安全教育不到位,有漏洞,有盲區(qū)。該項目是“管理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沒能真正落實,加之工程已到收尾階段,從領導到員工就放松了安全這根弦,以致駕駛員夜間開快車時,車上無人及時提醒和制止,絲毫沒有安全意識。
?。?)對駕駛員和機動車管理比較粗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項目部租用車不規(guī)范,隨意性大。
3、主要原因:駕駛員賈某某駕駛車輛通過彎道時,思想麻痹,車速過快,采取措施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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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制定機動車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全局在崗駕駛員(包括臨時聘用的駕駛員)簽訂安全駕駛責任書或安全行車保證書,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安全行車保證金。
2、加強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獎罰分明。
3、加強對“管理型”項目的各項專業(yè)管理,特別是安全管理。
4、加強對項目各級領導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