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新 田 縣 湘 運 公 司 “12.3” 交 通 事 故
一、事故概況及經(jīng)過
1989年12月3日3時左右,湖南省新田縣湘運公司的一輛汽車在雙峰縣境內(nèi)公路上翻下懸崖,車上36人,當場死亡27人、重傷6人,輕傷3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300000多元。這是一次特大交通事故。
12月3日上午9時,這輛照例由新田縣開往永州市的班車已上完乘客,司機王某不是正點發(fā)車上路,而是將車開至一位朋友處,幫朋友“捎帶”一噸多煤去永州。當塵土飛揚的煤炭往坐滿乘客的客車上搬運時,引起了乘客的強烈不滿,一致指責司機這種人貨混載的違章行為。王某不但不接受批評、反而與乘客強詞奪理地爭吵起來。在36名乘客中,唯有一名30多歲的青年一聲未吭,象局外人一樣。面對司機這種嚴重的違章行為,他不但不給予批評、制止,反而幫著裝煤。后來人們得知,他是新田客運分公司的經(jīng)理,正好出差去永州,上了這趟車。如果他當時出面制止了司機的違章,也許乘客都能平平安安到達目的地。
10時左右,裝完煤炭,客車在乘客責罵埋怨聲中開出了新田城關。不知是司機挨了罵窩著火,還是為了正點趕到站,一路上車速飛快。15時左右,車行至雙峰縣尚仁里鄉(xiāng)大平村路段。面對高山陡坡急彎,王某仍以四檔下坡行駛。車到老虎口急彎陡坡處,他手忙腳亂,急換三檔,但換不進,車以空檔急速下沖。此時,王某更是臨危錯亂,用力踩死剎車,致使方向盤不動,客車直沖懸崖,墜入196米深的山谷,車上人員不死即傷,車輛粉碎性摔毀。那位縱容司機違章的公司經(jīng)理李某也隨車遇難。
事后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特大惡性責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領導忽視安全。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司機違章,客運公司領導對客運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和檢查嚴重失職。
2.違章超速行駛。根據(jù)《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陡坡急彎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而王某在半徑l0米的急彎地卻以4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遇險情后,措手不及。
3.由于人貨混裝,一方面加重了車輛荷載,另一方面當車輛墜下山崖時,飛揚的煤炭迷住了乘客的眼睛,妨礙了他們的逃生,加重了傷亡。
4.違章行駛轉彎。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交通安全常規(guī),機動車在急轉處左轉彎時應緊靠道路左側轉大彎。該車卻偏左轉小彎,致使彎道半徑過小,無法轉彎,雙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陡坡彎道行車的交通法規(guī)。
5.司機應急措施不當。司機雖在距道外側邊沿30米以前采取了制動,但又馬上放松制動去搶檔,以致車輛越滑越快,當滑行18.6米時剎車又踩得過死,方向盤打不動,最終控制不住車輛翻下懸崖造成車毀人亡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