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林井“5.26”重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11年5月26日零點班,五林井采煤隊當班出勤19人,班前會由跟班隊長田艾江主持,強調了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工長張仁何進行了具體分工,其中安全員梁周、端頭工任田柱、候利權三人負責維護機頭,石鎖祥為生產溜司機。約22點到達工作面接班,接班后工長張仁何帶人更換后部溜機頭護軸板,安排工人任田柱、候利權維護機頭,二人在1-3#架煤幫支設了一根4.2m大梁,下支3根貼幫柱,約5點10分,后部溜機頭護軸板更換完畢,工作面開始正常割煤,機組先從60#架割透2#架,機組往回返,返至20#架處,此時機頭1#、2#架頂部流矸,停生產溜后,任、候二人進入煤幫在流矸處4.2m板梁前上方加了一根1.4m板梁,板梁下方斜戧了一根3.15m單體柱,柱底支在過渡槽煤幫側槽沿上,約6點20分維護好機頭頂板,生產溜開始運行,工人任田柱面朝機頭站在3#架清煤、候利權面朝機尾站在1#架煤幫清煤,約7點,生產溜漂鏈帶倒溜邊支設的單體柱,打在清煤工候利權頭部,造成受傷。
二、事故原因
1、生產溜卡矸漂鏈帶倒支設在過渡溜槽邊上的單體柱,被帶倒的單體柱打在清煤工頭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煤溜未停止運行的情況下,人員進入煤幫作業(y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現(xiàn)場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4、安全預想不周,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5、培訓工作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訓
1、在煤礦井下每個作業(yè)人員都必須培訓到位,清煤工也不例外。
2、有人進入煤幫必須停止工作溜運行,否則嚴禁進入。
四.防范措施
1、五林井采煤隊從5月26日夜九班開始停產整頓,利用班前班后、二五活動時間組織職工開展為期一周的反思,從日常管理制度到現(xiàn)場全面自查自糾,嚴格隱患問題整改。
2、人員進入煤幫作業(yè)時,必須閉鎖生產溜,隨時觀察頂板及煤幫情況,嚴禁開溜作業(yè)。
3、加強現(xiàn)場管理,“兩長一員”上崗后嚴格履行四項職責,抓工人的正規(guī)操作,抓隱患的處理,抓工程質量的整改。
4、各單位隊組要“培訓到現(xiàn)場”的工作要求,引深“一對一”幫教活動,現(xiàn)場培訓重點培訓作業(yè)標準、現(xiàn)場操作,增強員工安全意識、防范意識。
五、事故點評
1、工人將單體柱支設在過渡溜槽邊上,在煤溜未停止運行的情況下進入煤幫作業(yè),嚴重違章作業(yè)。
2、當班安監(jiān)員,沒有盯在關鍵作業(yè)地點,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違章作業(yè),安全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
3、當班跟班隊長、工長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沒有及時制止,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不到位。
4、生產溜運行時人員進入煤幫作業(yè)沒有制止,也沒有停止生產溜,互保聯(lián)保不到位。
5、隊領導對工人日常正規(guī)操作管理不到位,培訓教育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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