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7井人員受傷事故
事故經(jīng)過:
2004年6月8日塔試修二分隊副班長甄××帶領毛××、譚××、馮××在塔河油田S107井進行卸油管并排放油管作業(yè),16:30開始用抓管機卸31/2″外加厚油管,甄××、馮××一組,毛××、譚××一組,到18:00時卸至第357根油管排放第三層油管上的油管橋時,,副班長甄××將油管的一頭遞給了站在油管架上的馮××,這時另一頭油管滑落下來(譚××在綁鐵絲。毛××在另一頭),馮××手中的油管沒有抓緊也掉了下來。甄××躲閃不及,滾落的油管將甄××右腿砸傷,送往輪臺縣人民醫(yī)院,經(jīng)醫(yī)生診斷為右內(nèi)踝骨骨折,右腓骨下段骨折。
事故原因:
1、相互配合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當甄××將油管遞給馮××后馮××未能抓緊油管,在另一頭油管無人扶的情況下,發(fā)生滾動。這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2、安全意識、風險意識不強。
3、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前未進行安全講話,無安全活動記錄。
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意識、風險識別能力的培訓。
2、施工前,對各項工作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并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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